【争产风波】罗老太一方:罗嘉瑞增持鹰君股份 汇丰信托故意无视威胁

2018-05-29 17:29

余若海直言,汇丰信托故意忽略其责任,无资格出任信托人。
余若海直言,汇丰信托故意忽略其责任,无资格出任信托人。

鹰君集团创办人罗鹰石的遗孀罗杜莉君(罗老太)分别于前年及今年初,入禀控告家族基金信托人公司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指对方未有按其指示增持鹰君股份,令汇丰信托可能失去大股东地位。罗老太向法庭申请撤换信托人公司,并要求对方交代帐目及赔偿,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开审。

代表原告人罗老太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指,汇丰信托涉及的利益冲突有2方面。罗嘉瑞若增持鹰君股份,馀下在市场的股份将会减少,汇丰信托或会在这场「数字游戏」中失去最大股东的地位,但汇丰信托却无视之为一个威胁。

更甚的是,汇丰信托一方不认为自己有责任维持基金的最大股东地位,反指原告人的指控无合理基础,可见汇丰信托无妥善管理基金,违反其信托人责任。余若海直言,汇丰信托故意忽略其责任,无资格出任信托人。

汇丰信托一方又指,罗鹰石与罗老太于信托基金的角色有异,其中前者是信托监管人,后者却只是受益人。余若海引述2人的3封委托人意愿书,重申2人的意愿是当其中一方离世,另一人可全盘掌控信托基金。至于2人对公司的贡献,余强调罗老太比丈夫生前持有更多鹰君股份,即使公司由罗鹰石实际管理,但无碍罗老太取回信托权益。

法官问原告人成立家族信托的原因,是否旨在维持对鹰君的有效控制。余若海解释设立家族信托的主要目的是减省遗产税,但同时亦为保持原告人家族对公司有控制权。

被告汇丰信托一方声称,一直有行使酌情权分配信托资产,惟代表罗老太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反驳指,汇丰信托多年来只是按照罗鹰石夫妇的意愿行事,包括按照惯例向部份家族成员分发股息、按照罗鹰石意愿借贷予一家持有鹰君股份的离岸公司、因应有家族成员陷入财政困难而特别分发股息等。

余若海又指,身为汇丰银行非执行董事的罗嘉瑞与汇丰信托的前董事总经理刘倩儿关系密切。罗老太于2016年初更新委托人意愿书内容,但刘却向罗嘉瑞通风报信。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152
更新时间:1729

罗老太及罗鹰石年轻时合照。
罗老太及罗鹰石年轻时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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