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议员苏嘉豪否认指控 无鼓动市民往特首官邸
2018-05-14 15:23
苏嘉豪涉嫌于2016年5月,在要求澳门特区政府撤回澳门基金会资助暨南大学1亿元人民币建设校舍的游行后,在行政长官官邸外非法集会,因没按警方指示离开,触犯「加重违令罪」。
案件共有2名被告,首被告是案发时担任新澳门学社理事长的郑明轩,苏嘉豪是次被告。苏嘉豪和郑明轩均在庭上承认当日参与游行,且在控诉书所指的时间和地点出现,但否认指控,尤其是鼓动和带领市民前往特首官邸。
苏嘉豪表示,游行在南湾湖水上活动中心宣告结束后,他曾以扬声器向在场人士表达后续行动,以及向警员表达前往特首官邸递交信件,当时警员只是建议他前往政府总部递信,没有禁止前往官邸。他又称当时只是向在场人士分享想法,没有鼓动或指示其他人。
苏又称,到达礼宾府附近先后被警方封锁线阻挡,期间警方曾多次用扬声器警告他们正参与非法集会、要求立即离开,否则触犯加重违令罪。但他对这个要求不认同,而且得不到警方回应相关法律依据,最终在警方以扬声器作出最后警告时,他已在官邸围墙外立即转身离开。
苏嘉豪还透露自己仍牵涉4宗案件,相信均会被控「加重违令罪」。他称,4宗都是他在2017年立法会选举之后接受警方调查,被指在选举期间涉嫌触犯选举法规定,他估计有可能被控「加重违令罪」,至今未收到控诉书或归档批示。
苏嘉豪早上抵达法院时,并无接受在场记者访问,只表示感谢及有对案件信心。
案件经过多次延期至今日开审。澳门初级法院原于今年1月审讯案件,但由于苏嘉豪就立法会的议决向中级法院提起司法上诉,初级法院法官决定押后审讯。澳门中级法院其后裁定澳门立法会全体会议的议决属于政治行为,不得提出司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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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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