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六次擅发百万元奖金 星晨旅游控前CEO五罪

2018-05-28 13:52

星晨旅游有限公司日前入禀高院,控告前行政总裁兼董事宋卫民作岀5项不当行为,包括他于任职期间6度擅自向雇员发放100多万元表现奖金、错误地索取补贴逾14万元及未有偿还属于公司的5.8万元人民币债款等。涉案公司早前就宋失职及违反雇用合约,入禀要求宋交代帐目及赔偿损失。

原告星晨旅游有限公司,被告为宋卫民。被告于2010年10月始任职原告的董事,并在去年10月辞去职位,他亦于2012年7月始担任行政总裁及在去年11月遭解雇。

另外,被告指控原告无理解雇,早前入禀追讨代通知金、有薪年假及欠薪,案件今于劳资审裁处再讯。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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