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震远被颁令6年内不得出任公司董事

2018-04-25 15:14

商品交易所前主席张震远因欠债1.2亿元,之前被颁令破产。破产管理署署长今年1月入禀高院,案件今日再聆讯,但张震远没有出席,聆案官指张在商交所时欠薪,更资不抵债,接纳破产管理署申请,颁令张在6年期限内不得出任公司董事、公司清盘人、公司财产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以任何方式参与公司的发起、组成或管理。

庭上透露商交所被接管后遭陆续追债,在2013至14年间,欠款包括1亿多港元、300万欧罗、115万英镑、约18万新加坡元及120万美元,然而公司资产只有130万港元。另外,公司涉及2000万元欠薪、拖欠支付强积金供款、弹票等情况,触发今次破产署申请。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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