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震远遭破产管理署入禀 排至3月审理取消资格令

2018-01-05 18:13

前行政会议成员兼前香港商品交易所主席张震远,因商交所2013年5月18日爆煲而债务缠身,其后因拖欠4700多万私人贷款连利息,2014年2月遭债权人申请破产。高等法院法官2015年4月指张欠债逾1.2亿元,正式颁令他破产。张震远昨被破产管理署署长入禀高院,案件已排期于3月7日下午,就「取消资格令」作审理。

张震远及商交所被多名债主及前员工入禀高等法院、区域法院及劳资审裁处追债,其中包括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于一三年六月入禀高院追讨七百万元欠租及要求收楼、曾替商交所提供环球数据中心服务的Equinix于同年八月入禀高院追讨逾七百八十万元服务费,以及多名前员工到劳资审裁处追讨约九百三十多万元欠薪等,估计总欠债额合共近一亿元。商交所于2014年4月被高院颁令清盘,而张亦因欠债逾1.2亿元,于2015年4月被颁令破产。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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