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权】港交所发布IPO新规 下周一起生效

2018-04-24 17:54

港交所完成新上市规则谘询,就同股不同权方面,决定大致落实《上市规则修订谘询文件》的建议,将于下周一起接受企业上市申请。

港交所表示,早前进行的市场谘询共接获283份意见,将会在上市规则中增订有关不同投票权公司的章节。一如谘询文件,以同股不同权架构上市的企业,申请者必须是创新产业公司及新申请公司,需在股份代号结尾加上标记「W」。初期只接纳市值不少于100亿港元的企业上市,如果市值少于400亿港元,则须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益不得少于10亿港元。

同时,不同投票权只可以给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时或者上市后的董事,且不同投票权股份的投票权不得超过普通投票权的10倍。此外,港交所在最终咨询总结中,剔除了不同投票权受益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最高上限。

至于针对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港交所在咨询总结中厘定以下目标,包括拟上市公司预期市值不能低于15亿港元,从事核心产品研发至少12个月,核心产品临床试验已经进入第二期或者第三期。咨询总结建议,拟上市生物科技公司于建议上市日期前至少6个月,得到相当数额的第三方投资,但对于「资深投资者」,港交所不会给出明确界定。

今次谘询总结的《上市规则》条文将于下周一起生效,联交所计划在7月31日或之前另作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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