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仕仁贪污案 关雄生须向律政司支付56.8万元讼费 2018-02-02 11:43 前港交所高级总裁关雄生。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前政务司长许仕仁贪污案中,四名被告包括许仕仁、前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前新地执董陈钜源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分别被判囚5年至7年半。终院今开庭处理被判囚5年的关雄生早前的终审讼费,关的代表表示不反对支付律政司提出的讼费,而双方商讨后,关一方同意支付56.8万元,换言之有关的终审聆讯总讼费约为568万元。司法常务官下令关需于60天内付款。 庭上透露,关需就终审上诉的聆讯负担10%的讼费。据悉,郭炳江及陈钜源早于去年已支付各自需负担的50%及35%讼费,而许仕仁则未被律政司追讨讼费。 法庭记者:黄显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24岁见习女律师堕楼亡 死者亲人哀伤认尸 下一篇 佐敦素食馆遭贼爆窃 捐款箱亦被清空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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