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港人疑被骗惠东买「海岸居」面临拆屋 人均失约40万人仔

2018-04-19 19:59

最少80名香港人在广东惠州惠东县稔山镇购买「海岸居」单位,付款后,发现该楼盘怀疑属小产权房的违法建筑,并得悉建筑中的楼盘将被政府清拆,每人平均损失介乎30万至40万人民币。协助事主的立法会议员葛佩帆表示,已联络中联办协助转介个案至惠州市政府以作跟进。

葛佩帆呼吁,购买内地或海外物业时存在相当风险,买卖合约不受香港法例保障,万一发生类似的买楼陷阱,追讨赔偿的过程会十分复杂。因此香港市民于内地及海外地方置业时需格外小心,在购买物业和签合约前必须向可靠的律师索取法律意见。

葛佩帆亦表示,近日有关港人在内地及海外置业陷阱个案有上升的趋势,为了避免类似事情再度发生,港人必须做足功课,清楚明白物业地点、楼龄等所有资料后才作出投资决定。

苦主马先生表示,原本在内地置业只打算找个安身及发展的地方,并有一个舒适地方作退休之用。他提到在签订合同时见到合约上有盖章,交易过程中亦有国内律师协助,认为整个交易过程是值得信赖,岂知在收楼前楼盘却被指违规而面临清拆的局面。

另一名苦主吴太表示,原本购买「海岸居」只是打算供其母亲退休之用,得知楼盘被清拆时已四处奔走,却不得要领。

葛佩帆指,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该类房屋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和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而农村村民对其土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地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葛佩帆指出,由于涉港小业主与村民或村委会(村小组)签订的为《合作建房合同》,在当事人中直接产生合同关系,属于民事合同法律关系。而村民或村委会(村小组)以未经批准、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取得规划建设施工等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欺诈或隐瞒手法,与涉港小业主签订上述合同,造成小业主对合同预期的效益产生错误的期待,进而造成小业主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苦主们已决定就该事件采取民事集体诉讼。

建立时间:1453
更新时间: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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