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期间超速驾驶 网台主持陈达仁判社服令兼罚款 2018-04-18 11:22 陈达仁声称为赶去拍戏而超速驾驶。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为网上电台灵异节目「恐怖在綫」创办人的电台主持陈达仁去年于停牌期间因赶去电影《毛侠》的拍摄现场,在屯门公路超速驾驶时被警方的雷射枪反超速行动发现,早前承认超速驾驶、于停牌期间驾驶及没有第三者保险三项罪名。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社会服务令200小时、停牌18个月及罚款1,500元。 本报记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与中总商取消强积金对冲 罗致光:关注如何协助中小微企过渡 下一篇 称压抑不了愤怒 梁天琦:对使用暴力觉得非常抱歉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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