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康宏中国金融服务延开股东大会 法官不同意 2018-04-13 13:43 案件今在高院聆讯。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康宏环球执行董事冼健岷早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院容许康宏中国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延期召开2012至2016年周年股东大会(General Meeting),以便在上述股东大会上提交该五个年度的收支帐目及资产负债表,案件今在高院聆讯,法官指虽然现时只须处理2016年度的大会,但认为当时并非无心之失,不同意延期召开大会。 法官指公司没有召开周年大会可遭检控,但2012至2013年度的起诉期已过,而2014至2015年已遭公司注册处起诉并被定罪。至于2016年,法官认为,冼健岷作为康宏中国金融服务的董事,早应理解《公司条例》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不认为涉及无心之失,故驳回今次申请。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毒狗案】渔护署新措施 解剖后归还动物遗体 下一篇 云端运算基础证书课程 优秀学生获引荐机会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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