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督察涉瞒离婚住宿舍 上诉得直 2018-04-13 15:33 高级督察刘承聪。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高级督察刘承聪隐瞒自己于2011年离婚,一直未有迁离警察已婚宿舍并继续居住八个月,警队后来作内部调查时揭发此事。他早前被裁定一项欺诈罪成,判囚六个月,他不服上诉,高院法官今颁判词指,裁判官应考虑刘的良好品格而对于他的犯罪倾向及证言可信性给予较有利的考虑,裁定刘上诉得直,定罪及刑期搁置。 法官指即使刘在暂准离婚令后超过9个月才向法庭查询离婚令情况,当收到绝对离婚令副本后又未有即时申报,同时又与女友安排再婚,向宿舍申请不用搬迁,难免令人怀疑刘是否故意不作主动查询,甚至根本一早知悉法庭批准绝对离婚令,然而,裁判官的推论亦有商榷之处,本案整体环境证供未能使控方毫无合理疑点推论刘是故意诈骗及不诚实,因此裁定上诉得直。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上诉结果公布 叶蔚琳等4九巴车长复工 下一篇 180小学全级考TSA 联席批评抽样考试形同虚设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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