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前总裁涉收贿15万 准保释5月4日审前预审

2018-04-04 11:17

被告魏元。
被告魏元。

廉政公署于日前落案起诉一名44岁渣打银行前总裁魏元,控告他涉嫌从一名客户收受15万元贿款,以处理该客户及由其控制的公司的银行户口,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进行答辩‬,被告否认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押后至5月4日作审前预审,期间被告获准保释外出。

被告于案发时为渣打中国私人银行总裁,职责为监督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香港)私人银行部一个销售小组,和负责处理其顾客及向他们推广多项银行服务。庭上早前透露,被告于去年7月被捕,在香港没有亲人,被捕前在新加坡工作。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1年8月11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当时一名保险公司主席兼主要股东接受15万元,作为处理其银行户口及由其控制的公司的银行户口的报酬。

法庭记者:郭止晅

被告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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