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买楼借唔到钱加儿子名做业主 父入禀告子拒除名
2018-04-04 12:36
原告为退休沙展黎汉添(译音),被告是他其中一个儿子黎子能(译音),原告在1994年7月计划购买物业,但由于他将于1997年达退休之龄,因此向当时23岁的儿子说:「因为我就黎退休,银行唔借钱,所以先加你个名落去(物业)」,他们协议物业登记人及买卖文件姓名会是他们二人联名,原告会负责所有购入资金,被告则毋须花费,而被告只是托管,真正物业受益者只有原告,在1998年已完成按揭,但之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除名也不果,于去年发律师信也是无果,因此原告入禀要求法庭声明他才是物业唯一得益者,而被告只是物业信托人。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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