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尧拒认侮辱国旗区旗罪 料自己再坐牢开酒「赠庆」
2018-03-06 16:14
过去曾多次因侮辱国旗罪被法庭定罪及判囚的社运人士古思尧,涉于去年7月15日悼念刘晓波的烛光游行及10月1日国庆游行时倒置及涂污国旗,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控方对被告在今年1月1日新年游行中,涂污香港区旗的行为,再加控一项侮辱区旗罪,古今均否认三项侮辱国旗及区旗罪,控方就案件会传召6位警方证人作供。
古思尧今早在庭外指知道自己百分之百会再次入狱,开了一瓶红酒和其他人士饮用,「庆祝」自己将第6次入狱。他不建议战友以同样方式即面对入狱可能性的抗争,但指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报称技术员的71岁古思尧,被指于2017年7月15日、2017年10月1日违反香港法例第116号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中国国旗。他另被指于今年1月1日违反香港法例第116号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香港区旗。
控方万德豪专员传召当时在现场警诫被告、目睹被告行为并录影的警员到庭确定证物的真确性,期间播放由警方拍摄现场情况的影片,片段中均可清晰看到被告手持被涂污的国旗。被告没有律师代表,亦指控方证人作供诚实可靠,毋须盘问。
双方同意的案情指,于2017年7月15日晚上,被告参与悼念刘晓波的烛光游行,由中环遮打花园出发前往西环干诺道西的中联办,当时被告手持旗杆,上面有「中国法西斯蓄意杀刘晓波」的字句,国旗5个黄星附近有两个破洞。于2017年10月1日被告参与国庆游行,由维园出发到政府总部期间,被告手持一个示威道具,即一块装在杆子上、设计如时钟的菱形纸板,纸板中央有一个上下倒转的中国国旗,上方写有「为共和国送终」的字句。新增控罪的案情指被告参与于今年1月1日新年游行,由铜锣湾东角道出发至政府总部东翼期间,手持被涂污及上下倒转的香港区旗,区旗上写有「强国接管」及「香港一路好走」字句。在区旗紫荆花图案上方贴上「奠」字样的贴纸,区旗上端亦挂著一个白色的灯笼,灯笼上面写有「奠」、「一国两制成功」和「入土为安」的字句。
裁判官需时研究其会面纪录,案件押后至明早继续。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1:40
更新时间: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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