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福建计划」今起接受申请

2018-03-06 12:22

社署宣布将于4月1日起推行「福建计划」,并由即日起接受申请。

社署发言人表示,「福建计划」参照「广东计划」的安排,让65岁或以上、选择移居福建并符合申请资格的香港长者,无须每年回港,亦可领取高龄津贴,现时每月1,345元。津贴金额会每年根据既定机制作出调整。

社署在计划推行首年,会作出一次性特别安排,让已移居福建,并符合其他申请资格,但未符合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的长者,无须先回港居住一年,亦能受惠,申请人必须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在福建居住最少一年,并提交在福建的住址证明。

发言人指,社署已委任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为「福建计划」的代理机构,负责协助基于健康理由未能回港办理申请手续的长者完成申请、进行会面和个案覆检,以及处理查询等。

福建计划申请表及福建计划申请指引可在社署福建计划网页下载,或在本港各区的社会保障办事处及福建的指定地点(包括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辖下驻福建联络处)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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