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少女遇害】警长作供 无业男被捕时称:我错手杀死对方
2018-02-27 13:32
37岁被告刘璋辉否认谋杀罪,他涉于2014年12月8日,在旺角甘芳街的一个单位内,施行一连串虐打行为,包括「狂扑」头部,又利用胶纸、索带绑住双手、脚踝和颈项,并脱去少女内衣非礼及暴力侵犯其私处,令15岁女子郭惠明窒息死亡。
侦缉警长陈定国指,警方于下午在被告住所埋伏,被告于2时35分回家,当他正准备入屋,陈便以谋杀罪将他拘捕,被告在警诫下称:「我知错,我错手杀死对方,深感后悔。」 在拘捕后,陈看见被告的颈部、手部及嘴唇边有少许受伤,曾问他是否需要看医生,但被告婉拒。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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