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条例公众谘询 政府:网媒应维持不规管
2018-02-20 16:17
商务及经济发长局局长邱腾华表示,近年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视及声音节目服务等资讯娱乐媒体发展蓬勃,改变了香港广播业的经营环境,亦突显了传统广播和网上媒体在监管上出现了失衡的情况。政府肩负起「促成者」的角色,检讨现行的政策及措施,适当地为传统广播业「拆墙松绑」,拉近与互联网媒体在规管制度下的差异,促进传统广播业界创新和投资,为社会谋求更大的效益。
经检讨后,政府认为现时监管广播服务的法定架构仍然是相称和合理,应维持不变。至于互联网电视及声音节目服务,当局参考外国经验后认为,应维持不受广播发牌机制规管。
被多番问及网媒规管问题,邱腾华指出现行法例没有规管网媒,加上香港作为自由社会,相信一旦落实规管,会有一定困难,亦有意识形态的考虑,「知道社会上有好多人对这方面有坚持。」
邱表示,是次谘询建议为领牌的传统广播机构「拆墙松绑」,料可带来更大的营运空间,又指出现时有电视台已选择「两条腿走路」,同时发展网络传播,局方将会密切监察业界发展趋势。
针对「不符合持牌资格人士」范围,当局建议删除本地报刊东主的不符合资格规定。被问及删除规定会否形成媒体袭断,邱腾华指出建议已针对跨媒体持有权设限制,如:免费电视持牌人不得持有其他媒体,加上本地报章媒体数目众多,认为局方「没有特别理由去担心放宽会形成袭断」。
当局又建议,现有外资控制权的限制维持不变,仅轻微调整须事先得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批准的外来投资百分比门槛,以减轻投资者须符合规定的负担,同时维持制度上的适当管制。同时基于时代变迁及现时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当局建议取消持人必须为非附属公司的规定。
第一阶段检讨的公众谘询将由今日开始,为期3个月至5月19日结束。当局会于明年初视乎谘询结果,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草案。至于第二阶段电讯规管检讨,局方预计于今年下半年开展公众谘询。
建立时间:14:23
更新时间: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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