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敦道时速100公里「鍊车」 24岁福士男判停牌社服令
2018-02-12 15:54
辩方指24岁被告刘永杰经过14日还押已上了宝贵的一课,有好好反省并决意断绝与损友来往。辩方亦指被告现考虑当学徒及学好英文,为将来好好打算。裁判官梁嘉琪指虽然早前的感化和劳教所报告令人失望,但考虑到被告年纪尚小,希望给予他机会汲取教训,以后不再重犯。
事发于去年2月3日凌晨时分,22岁被告刘永杰驶车撞向前方的士,他转軚右避之际,44岁港铁工程部督导员罗伟豪驶车撞向次被告车身,致3车连环相撞。当时两被告的车速均达每小时100公里,远超时速限制每小时50公里。 伤者包括的士司机及次被告车上2名乘客,其中前者因颈伤需休假63天。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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