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今日】1982年「雨夜屠夫案」 首名死者发现伏尸城门河

2018-02-12 08:00

有「两夜屠夫」之称林过云于1983年上庭受审。资料图片
有「两夜屠夫」之称林过云于1983年上庭受审。资料图片

曾轰动全港的「雨夜屠夫案」,首名死者尸首在1982年的今日于沙田城门河被发现,为案件调查揭开序幕。
「雨夜屠夫案」是指1982年2月至7月,的士司机林过云以变态手法奸杀,并肢解4名女子的案件。由于林过云多选择在雨天犯案,故称为「雨夜屠夫案」。
在1982年2月3日凌晨,的士司机林过云将醉倒的欢场女子陈凤兰载到自己在土瓜湾的家中,用电线将其勒死,再将其肢解,后来保留其性器官制成标本,再将其他部份弃于城门河和附近草丛中,整个过程均有摄录。

警方人员在马鞍山填海检视一截怀疑是碎尸案女死者陈凤兰之躯干「断肢」。资料图片
警方人员在马鞍山填海检视一截怀疑是碎尸案女死者陈凤兰之躯干「断肢」。资料图片
一队蓝帽子警员今晨在沙田城门河进行打捞,中午时捞获一双有「纹身」的手臂。资料图片
一队蓝帽子警员今晨在沙田城门河进行打捞,中午时捞获一双有「纹身」的手臂。资料图片

在同年5月至7月,林过云三度奸杀夜归乘客,并将她们的性器官割下,制成标本。
林过云每次犯案,都会拍摄过程,并将底片拿到冲晒公司冲晒。在一次冲晒过程中,冲晒公司的员工发现影像涉及哄动一时的肢解案,遂报警求助,警方最终在1982年8月18日将林过云拘捕。
林过云案于翌年3月在高等法院开审。案件经20多天审讯后,法院裁定林过云4项谋杀罪名成立,依例判处死刑,在1984年特赦为终身监禁。

案中四名女死者。资料图片
案中四名女死者。资料图片
林过云的内心严重人格分裂﹐每逢雨夜便难以自制﹐有杀人的冲动。资料图片
林过云的内心严重人格分裂﹐每逢雨夜便难以自制﹐有杀人的冲动。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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