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男师涉3次侵犯12岁女童 准保候讯禁接触证人 2018-02-06 14:25 Previous Next 31岁小学教师涉嫌于2016年及2017年3度于九龙城某单位侵犯一名12岁女童。辩方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申请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吴蕙芳将案押后至3月12日再讯,以待索取文件和法律意见。被告以$5000现金担保保释,期间每星期二需到葵涌警署报到,不得离开香港和直接及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被告锺朝发已婚并无子女,太太同为教师,今天亦到庭支持被告。被告父母亲同为66岁,他亦有3名兄弟姊妹。 被告被控于2016年8月13日及14日和2017年3月8日在香港九龙九龙城某单位猥亵侵犯女童X。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2:38 更新时间:14:25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港股中午一度急挫近1600点 跌穿31000关口 下一篇 【寒天虐儿】未回应是否仍与父母同住 社署:加强保护兔唇女童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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