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国企$1.4亿 山钢国际高层盗窃罪成囚逾8年

2018-01-22 13:10

山钢国际与中国政府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协议,合夥投资摩洛哥的钢材项目,山钢国际的高层涉于2015年将投资项目的1.4亿港元转移到其公司名下的户口,以及偿还山钢国际的贷款。该高层被陪审团裁定两项盗窃罪成,法官指本案涉总金额1.4亿元,是极其严重情况,但他没有预谋或精心策划而犯案,证据上亦显示他并非单单为个人利益,而是为家族公司的周转,加上良好的背景,判即时监禁8年6个月。
辩方大律师李澍桓求情指,41岁的被告钱勇他曾于国内任职税务局,2012年加入山钢国际,负责营运及技术工作,并于2015年经「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工作。辩方又指被告并没有周详计划犯案,且没有掩饰或做假数以隐瞒两次转帐,又指被告没有因此得益。辩方指被告知悉自己刑期不短,将要与太太和两名儿子分隔一段不短的时间,但仍希望可以轻判。
法官原本判刑时指,根据案例被告涉款1.4亿元,是需要判超过10年监禁,又指被告当初可一次过转走款项,便毋须第2次的转帐,故同意可同期执行两项控罪,判监11年3个月,控方随即提醒法官,指有关盗窃控罪的最高刑期为10年,除非将两项控罪独立判刑,法官休庭重新考虑,认为两罪仍可一并考虑,最终改遂入狱8年半。
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邓舜仁回应钱勇盗窃罪案件的判刑,表示欢迎法庭的判决,认为8年半的刑期反应案件严重性,亦起了阻吓作用。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