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湾凶杀案 被告曾留字条承认杀妻
2018-01-17 18:52
控方陈词时指,死者于前年向女儿透露有可能与另一男子发展关系,而于前年8月6日,被告在土瓜湾住所内与妻子争执,期间被告打及数次掌掴死者,并徒手勒著其颈部,及后再用封箱胶纸封上其妻的口鼻。被告留下便条予女儿,指他杀害其母及会自杀。而被告于翌日凌晨时分在尖沙嘴跳海,最终获救。
控方于庭上读岀被告及死者女儿的证供,指案发当日凌晨,女儿回家时看到沙发上有白色信封,上面写道:「我已杀了妈,现去自杀。」当女儿进入房内,灯及冷气均被打开,死者被一张绿色被子盖至颈部位置,女儿当时看到其母的右手掌心岀现紫红色斑,而她的鼻孔及口部则被透明封箱胶纸封上。
案件明天再续。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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