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黄英豪涉贿案脱罪:法例需与时并进

2018-01-08 13:30

黄英豪表示,法例需要与时并进。
黄英豪表示,法例需要与时并进。

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早前被指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于2009年贿赂已故海域化工副主席兼执行董事许浩明,黄否认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在区域法院受审。案件今作裁决,法官裁定黄罪名不成立。辩方申请讼费,法官决定押后案件另订日子,一并处理黄及早前获撤控的尹应能的讼费申请。
法官裁决时,认为被告是基于许浩明对公司在收购金至尊一事上有贡献,又为了令许继续长远地对公司作出贡献的意图,而向许赠送优先股作为奖励,目的是为着公司利益,并非为了要令许保持倾向于优待被告及其公司。而当时公司正陷于财困,被告是相信这做法是对公司最好,相信被告不是不诚实。
法官又认为控方未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蓄意隐瞒董事局,而有关决定其实亦为公司秘书所知,认为唯一合理的推断是被告如他在廉署录影会面中所称,他是真诚相信他向许赠送股份可不用通知董事局。而控方指被告的行为对公司造成名誉上的损害,控方同样未有证据证明。
黄英豪在庭外表示,感谢家人及各界支持。他指出,法官判决及司法制度公正,法官今日解释得很清楚,现时需要回去陪家人及专注业务。他认为法例需要与时并进,以往自己都曾在法律改革委员会内。不过他指现时法院司法制度也很健全,在本案及过去终审法院陈志云案,看到可以补充到成文法不足。

黄英豪胞姐黄英琦今到庭旁听,在得悉弟弟脱罪一刻,即眼泛泪光,获坐在其身旁的友人包括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主席马时亨等拍肩安慰,后向记者表示开心、感动。而马于散庭后表示因认识黄的父亲,其后亦与黄相识,今天是来「支持下朋友」。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10:57
更新时间:13:30

黄表示要多陪家人。
黄表示要多陪家人。
黄英豪胞姐黄英琦今到庭旁听,在得悉弟弟脱罪一刻,即眼泛泪光。
黄英豪胞姐黄英琦今到庭旁听,在得悉弟弟脱罪一刻,即眼泛泪光。

马时亨向记者表示开心、感动。
马时亨向记者表示开心、感动。
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资料图片
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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