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杀私影妹 无业汉问清洁工借手推车弃尸

2017-12-28 16:32

15岁少女3年前因「私影」而被中年无业汉虐杀案在高院续审,控方指被告行凶后,把少女塞入行李箱,带到附近的酒店过夜,今再透露被告把少女弃尸于酒店附近的砵兰街垃圾站,清洁女工见「垃圾」很重,助被告一同抛掉在垃圾桶内,待被告离开后,女工出于好奇,鎅开「垃圾」,始知是尸体,通知上司并即报警处理。 控方读出承认事实,清洁女工陈丽娟于2014年12月9日8时上班,期间被告问她借手推车,以丢弃一些「垃圾」,陈遂问他的垃圾在哪里,被告表示在酒店。约10分钟后,被告带著红白蓝袋回来,陈著被告把「垃圾」丢进大型垃圾桶内,惟该「垃圾」很重,被告不能独自抛弃,陈于是便帮忙丢弃。过了一会,陈因好奇红白蓝袋内藏什么,于是用生果刀鎅开,发现一具尸体,遂通知上司确认并报警处理。 警察到场确认袋内藏住尸体,而救护员到场亦发现尸体有尸斑,皮肤亦开始转色。现场法医证实,死者因窒息致死。警察之后到酒店调查,在12月8日上班的酒店前台职员彭颖欣指,于下午5时,被告带同行李箱要求租房。另一前台职员林彦豪于12月9日上班,在早上8时半左右,被告退房,期间曾问职员借手套和板车,但职员表示没有。 警方于下午1时45分在被告住所埋伏,被告于2时半回家时被捕,他在警诫下称:「我知错,我错手杀死对方,深感后悔。」而警员亦发现被告的手指、颈部等地方受伤。 根据化验报告指,死者阴道和肛门有被告的精液,而死者手指甲亦有被告的血迹,死者的尿液和血液内含有酒精成分。 控方指被告没有刑事定罪纪录,他在案发后需要服食精神分裂、躁郁及抑郁的药物。控方表示明天将会传召两名负责拘捕的警员及播放三段被告的录影会面纪录。 37岁无业被告刘璋辉否认一项谋杀罪,控罪指他涉于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谋杀女子郭惠明。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2:21 更新时间: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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