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下月接受新一轮「超龄子女」赴港定居申请

2017-12-28 21:05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内地当局将于明年1月18日起,接受新一轮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即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的人士,申请单程证赴港定居,与在港亲生父母团聚。 内地公安部今日公布上述安排,并已发布相关的申请手续。内地当局认为,「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的申请安排自2011年4月1日在内地实施以来,申请受理及审批情况基本顺利,而合资格的申请人亦陆续有序来港与亲生父母团聚。 为回应港人及其内地「超龄子女」在港团聚的诉求,中央政府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香港居民在内地的合资格「超龄子女」,即在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内地居民,而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在2011年4月1日仍定居香港,可申请单程证来港,与亲生父母团聚。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内地当局就「超龄子女」申请的审批情况及来港安排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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