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乐天集团创始人、95岁的辛格浩涉嫌违规经营,今午被判刑4年。而辛格浩的儿子、乐天集团会长辛东彬因涉嫌贪污及渎职,被判刑1年8个月、缓刑2年。
乐天集团创始人辛格浩被控利用职权,让总裁家族成员成为日本或南韩乐天子公司的挂名独立董事,并向挂名独立董事支付509亿韩元(约3.7亿港元)的高额薪金,触犯《特定经济犯罪法》中的贪污。另外亦企图掩饰集团子公司经营不善,导致集团出现1300亿韩元(约9亿港元)的亏损。
会长辛东彬因涉嫌将乐天影院内的商店非法承包予家族成员,贪污1700亿韩元(约1.2亿港元)及渎职而被起诉,辛东彬曾表示自己无法违背父亲辛格浩的指示行事,他所犯的罪行都是由父亲指使。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今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辛格浩4年监禁,罚款35亿韩元(约2500万港元),而因健康问题,辛格浩未被当庭被捕;辛东彬则被判刑1年8个月、缓刑2年。
作为共犯的前日本乐天控股副会长辛东主获判无罪,而乐天奖学财团理事长辛英子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辛格浩第三任夫人徐美敬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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