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贸易公司的2名前高级职员,及三间玩具生产公司的4名董事兼股东,涉嫌于2010至2015年间,就发出玩具订单分别串谋收受及索取共逾560万港元非法佣金,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将于12月14日在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依次为张国义(52岁)及林志明(51岁),分别是丰图(香港)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和前产品设计经理;罗继成(44岁),东星印刷有限公司董事兼股东;黄仲荣(46岁)及罗志昂(49岁),同为中联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兼股东;及邱小明(48岁),丰宜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股东。各被告被控共6项罪名,即4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2项代理人索取利益。
6名被告获准保释候讯,期间不得离港,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以及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首被告及次被告各以10万元保释;第3至第5名被告各以2万元保释;第6名被告以100万元保释。
丰图香港案发时是一间玩具贸易公司,负责为在墨西哥的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不同的玩具生产公司发出订单。有关玩具生产公司包括东星、中联及丰宜。
法庭记者:邱嘉幸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