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学历老翁中电骗失逾40万 东主洗黑钱罪成判54个月 2017-12-01 15:24 找换店东主方志鑫(左戴口罩)。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持大专工商管理学历的退休老翁疑于去年七月收到自称是公安人员的骗徒来电,指他涉嫌洗黑钱,着他到一找换店交出逾四十万港元款项,事后老翁起疑报警求助,找换店东主方志鑫早前否认两项洗黑钱罪,东主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今于区域法院被判入狱54个月。 法官判刑时指,虽然此案犯罪计划不算精密,但事主指案中有多名骗徒接触他,明显涉及犯罪集团,而且被告角色重要,若被告拒绝帮主脑收钱,他就不会得逞,考虑到以上原因,决定接纳控方的加刑申请,两项罪行各加刑三分之一。 法庭记者:李慧娜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陈肇始承诺加强规管电子烟 下一篇 【体坛性侵】云海fb爆料 电台高层涉性骚扰女同事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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