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尸凶案」控方指被告多次说谎 提醒陪审团考虑其案发意图

2017-12-01 15:00

已婚证券公司前董事于六年前涉嫌杀害情妇后毁尸灭迹,他早前否认谋杀罪,控方今于高院结案陈词时指,被告杀害女事主后,其弃尸及掩饰行径均是快速、具效率及安排周密。而且他过往宣誓下作供时曾屡次说谎,显然今次审讯仍未有将全部真相道出。 控方陈词时提醒陪审团,本案不受争议的事实为被告陈文深已承认杀害女事主秦嘉仪,但若被裁定谋杀罪成立,需决定陈于案发时有否意图令秦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陈杀害秦后的行为亦须考虑。 控方表示陈于案发后,即快速且具组织性的把秦的私人物品及涉案单位内的家俬弃掉,及后为达到目的,他毫不犹豫的多次说谎,以掩饰其谋杀意图,并向心理专家和秦的朋友发出短讯,从而制造秦仍然在生的假象。陈又要求秦的友人不要向警方透露其身份,他亦用秦的电话传送讯息给自己,并特意将内容拍照存档。控方指出陈作供时加入细节,以令他的谎话更真实。 控方提到陈当日用约一小时处理秦的尸首,又把尸体屈曲再放入尼龙袋,但当被到秦案发时的衣著时,陈表示他不记得及没有留意,控方直指该说法可见陈为聪明人。另外,秦的邻居作供时,只表示8至9月间,秦与一男子有争执,当时秦的声线稍大,但无看到她动武。陈于3月提岀分手,秦面对首次分手理应感到莫大震惊,但事件中,秦亦无动手打陈,控方推论陈作供时是否刻意塑造秦为暴力的人。 陈又声称用身体压着秦时,却没有望向秦的脸,并只看到其耳朵,同时也未有留意秦有否因痛楚而发岀声音,控方认为此说法颇为有趣,指陈作供期间都曾多次将身体转向控方,明显陈没有把该次争执的经过全盘托出。而且陈本身并无医学资格,他却自行判断秦已失去呼吸和心跳,控方指秦当时可能有机会被救回,故唯一肯定的是陈曾使用过量武力致她严重受伤,他才会断定秦已死亡,若当日陈在争执时未有还手,又没有做错任何事,何以陈事发后不敢报警求助。 此外,控方又提到陈杀害秦后表现冷静,并曾返回单位收拾秦的物品,而于案发后3天,该涉案私家车巧合地被送往汽车公司打蜡和消毒。陈亦表示自己痛锡秦,却在她离世后,未有保留其任何东西,控方直言陈是自私的人,只看重自己的利益及其良好的生活而隐瞒事件,加上一连串的掩饰行为,故看不到他有因事件而感到内疚。控方于陈词中再提岀陈选择了把尸袋放到垃圾车,而非把尸体活埋,是因为他担心杀害秦的方式会被发现,故希望该尸首消失。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214 更新时间:1500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