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0年前与13岁未婚妻非法性交 悔婚男3罪不成立

2017-11-30 17:07

26岁女专业人士遭未婚夫兼师兄悔婚后,报警指称十多年前未满13岁时与未婚夫非法性交,未婚夫因而被控三项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被告李源晖(31岁)早前否认控罪受审,经审讯后今在区域法院被裁定3罪罪名不成立。 法官裁决时,认为事主遭被告提出分手后接受不了突然的打击,更曾自寻短见,其后她发短讯向被告称为他准备「四周年礼物」、又称已忘记是否曾发送要他「身败名裂」的讯息,显示出她可能有报复心态,但法官指不相信事主会诬告被告。惟她经历了人生复杂的经历,要回想10多年前发生的事,记忆难免会有一点偏差,错记时间的情况亦可能存在,若两人是在事主16岁后才发生性行为,则已不构成犯罪,因此认为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本案,裁定被告三项控罪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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