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瑞士诺华制药前高级医药代表及两名药房店东早前被廉署起诉,控告三人涉嫌在药物销售中串谋提供及收受共逾一百五十万元贿款,案件今于东区法院提堂,并于下月21日转介至区域法院答辩。
控罪指黄竣彦及黄松森于2014年1月27日至2015年4月15日期间,一同串谋使黄竣彦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黄松森接受约94万元作为向铠浚供应诺华所制造的药物的报酬。二人获准保释,但期间不得接触第1至第16位控方证人。
蔡礼雁则于200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与黄竣彦一同串谋,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向黄竣彦提供共约56万元,作为向民康供应诺华所制造的药物的报酬。
蔡同获保释,但不得接触第1至13位控方证人,而辩方指因为第12位控方证人为蔡的药房药剂师,难以避免接触,但蔡承诺不与其谈论案件内容。
法庭记者: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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