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造假一实验室技术员认罪 官指即时监禁无可避免

2017-11-17 14:46

廉政公署于本年五月揭发怀疑涉及港珠澳大桥工程报告造假案,经调查后于本周三分两案起诉19名属土木工程拓展署一承判商的前实验室职员,控告他们串谋诈骗罪及使用虚假文书罪,两案今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牵涉18人的串谋诈骗案件将于12月7日转介至区域法院进行答辩,裁判官徐绮薇亦按控方申请保留及增加担保条件。而另一名被控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罪的前工地实验室技术员今承认控罪,案件押后至12月1日判刑,等待索取背景报告,被告即时还柙惩教署。 首案中同被控串谋诈骗的18名被告在事发时均受雇于嘉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依次为麦培盛(65岁)、吴启尧(63岁)、谢德礼(35岁)、余维德(28岁)、李咏晖(24岁)、赵志兴(26岁)、薛家俊(25岁)、陈锐铿(22岁)、姚宇峰(48岁)、潘家伟(25岁)、叶德杰(27岁)、李志勤(23岁)、邝富贤(44岁)、吴汶鸿(26岁)、张嘉明(28岁)、陈志成(58岁)、郭文辉(34岁)及黎荣发(40岁)。而第二案件中的被告黄国尧(61岁)承认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罪。 代表认罪被告的辩方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犯案时并没收受贿赂或从中获得个人利益,黄是出于懒惰和愚蠢而更改因错误操作造成的混凝土压力测试结果。辩方律师又指黄已因此事辞去工作,更极有可能失去移居加拿大的资格和与儿子团聚的机会。 裁判官指,被告最大的求情理由是他选择第一时间认罪,知道他有悔意,但指出案件严重,被告身为工地实验室技术员,有责任准确无误地反映测试结果;若砖头的质素出现问题,会影响港珠澳大桥的结构安全,此等小工序的影响力深远,而这些都是他可以预知的问题,可惜他仍干犯此两项控罪。裁判官表示想先了解被告的资料,故为他索取一份背景报告始判刑,但亦明言即时监禁是无可避免。 法庭记者:郭止晅 黄显晴 建立时间:1258 更新时间: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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