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程证申请数字曝光 一年5.7万十年逾44.6万人

2017-11-29 15:05

政府回应立法会议员提问时,披露大陆居民来港定居、俗称「单程证」的数字,根据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答覆,去年共57387人申领,成为近10年的新高,由2007年至2016年共10年期间,已有44.6万人申领。特区政府又表示,认为「没有需要和理据要求内地当局考虑改变现行单程证制度和审批工作」。 根据《基本法》及内地规定,内地居民如欲来港定居与家人团聚,须向其内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前往港澳通行证》,即俗称「单程证」。政府今次披露,过去10年单程证申请人的年龄组别及性别,以及来港原因。 当中25至34岁的女性最多,达112205人,35至44岁女性亦有76277人。 至于来港原因多数是「其他类别」,例如去年5.7万宗,有5.3万都是「其他类别」,当局指类为「来港与分隔少于十年的配偶团聚及其随行未满18周岁的子女」、「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未满18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父母的」及「超龄子女」等。 至于会否对持单程证来港定居的大陆居民进行入境审批,保安局表示,单程证是内地有关机关制发的证件,其受理、审批及签发属内地当局的职权范围。在内地当局审批单程证的过程中,入境处会在个案层面作出配合,包括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子女签发居留权证明书,以及在有需要时协助核实申请人提交证明文件的真伪及申请人报称与其在港亲属的关系(例如夫妻、亲子)。若发现情况可疑或资料与事实不符,入境处会通知内地当局,亦会要求申请人呈交进一步的证明文件。入境处亦会协助内地当局调查涉及以不法手段行为取得单程证的个案。 特区政府认为「没有需要和理据要求内地当局考虑改变现行单程证制度和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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