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妈及其友人在屯门住所外,被染有毒瘾的男邻居持刀恐吓,男邻居后被控两项刑事恐吓罪,男邻居在收柙期间指示两友人,转告单亲妈妈若不上庭指证他,可获数千元报酬,单亲妈妈的妹妹遂代为收取报酬。五名涉案人士早前于区院承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男邻居亦承认一项管有危险药物罪。法官今就案中四名被告判刑,指被告的行为浪费警力及法庭时间,亦破坏法庭司法制度及其威信,分别判处各人13个月两星期至21个月。
法官判刑时指,男邻居郑伟民在案中是始作俑者,亦是最大得益者,判被告就两罪入狱21个月;而单亲妈妈为金钱置法治不顾,在狱中仍指示妹妹收款,判其监禁14个月;其中一名男邻居的友人虽在案中无实际收益,但若非其协助男邻居的计划亦无法成事,判其入狱13个月两星期;至于另一名负责为男邻居传递金钱的友人则被判囚14个月。
案中五名被告分别为三十七岁郑伟民、二十七岁陈嘉欣、四十三岁陈国雄、五十四岁陈宝如及二十岁周嘉敏。法官早前为第五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服告及感化报告,押后至下月十八日判刑。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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