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岑敖晖占旺藐视法庭案 下月7日判刑届时将求情

2017-11-21 18:35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二十人于2014年占领旺角期间,违反法庭发出的禁制令,阻碍执达主任等清场,因而遭控刑事藐视法庭罪。黄之锋、岑敖晖等十一人于7月认罪求情;另外黄浩铭等九人不认罪,早前被裁定罪成。根据司法机构资料显示,案件将于下月7日下午判刑,届时辩方将会求情。 主审法官陈庆伟于判词中指,任何香港市民均理解当时局面,留守的人应清楚自己的行为;又指示威者凝聚起来,为他们的信念力争,但他们的出现是拖延禁制令执行,行动属于严重干扰司法工作执行,裁定九人罪成。 本案二十名答辩人中,有十一人包括黄之锋、岑敖晖、周蕴莹、朱纬囵、张启康、蔡达诚、司徒子朗、张启昕、马宝钧、黄丽蕴和杨浩华已认罪;另九名答辩人黄浩铭、朱佩欣、郭阳煜、赵志深、陈宝莹、关兆宏、熊卓伦、冯启禧、麦盈湘不认罪。同样因此事遭控刑事藐视罪的还有十七人,当中二人热血公民郑锦满及兼职侍应欧煜钧已认罪,郑被判监禁三个月,欧罚款一万元及被判缓刑,其馀十五名答辩人的案件排期于下年五月十五日开审。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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