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基于四大争议点批准黄之锋等3子上诉

2017-11-07 12:03

前双学领袖黄之锋、罗冠聪等3子,今早获终审法院批准上诉申请许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指是基于四大争议点而作出批准。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指,三子上诉四大争议法律观点分别为: 1)上诉庭有无权力推翻、修订、取代、补充原审案情 2)法庭处理动机为「公民抗命」或行使宪法权的案件,判刑时就此动机予以多少比重 3)上诉庭应否立即把新判刑指引应用于三子的案,还是只能作日后判刑参考 4)针对黄之锋,他在案发及覆核刑期时未满21岁,上诉庭于判刑前是否应先索阅报告 律政司就四点作回应: 1)上诉庭改判刑时没有考虑新的证据,只是不同意原审判刑时考虑的比例 2)崇高的信念或动机,都只是考虑判刑的因素之一 3)上诉庭没有就非法集结案制定新判刑指引 4)黄之锋一方未有在覆核刑期时要求索取报告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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