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三条立法梁家杰指未是时机 刘炳章:宜早不宜迟

2017-11-19 14:00

「城市论坛」就二十三条立法的时机和形式进行讨论。公民党梁家杰表示,现时并非立法时机。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刘炳章则认为「宜早不宜迟」;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促请应完成宪制责任。 梁家杰指,特首林郑月娥提倡专注民生,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却来「宣旨」。他认为李飞访港时的讲话是和林太「对著干」、「添烦添乱」,并认为应该在港人对政府有信心,认同的时候才开展立法。 梁家杰又指出,香港现今有大量民生、房屋问题「未搞掂」,质疑重启二十三条立法只会令香港更乱。 另一嘉宾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刘炳章认为,尽早立法能够防患未然,直言立法「宜早不宜迟」。他更表示,西方体制从众不从优,而不少西方媒体已承认中国体制的优势,认为香港应该「尽快融入」,不应抗拒立法。不过,他发言时提出的「欧洲议会也有功能组别」一项受到梁家杰的驳斥,认为不是事实。 同场的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认为,林太应该处理二十三条立法,完成宪制责任,他更指出03年的法例文件未必适合现时状况,是「纸老虎」,「中央未必接受」,有需要重新修订。 叶国谦又提到「好多人不同意党,不同意国家,甚至反对中央」。他认为二十三条立法不是强逼或洗脑,而是规范某些人的行为。他认为立法要整体,不能梅花间竹地或先就一部分条文立法。惟他同意立法需要充足谘询。 叶国谦重申,二十三条立法不是限制言论自由,而03年的条文亦「未必适合现今情况」,「中央未必接受」,认为政府应该重新审视。 另外,教协的张鋭辉表示,以前的撕裂已经大,现今并非适合的立法时机,而建制派使用「中央出手」的恐吓性说法强调立法,只会令年轻人更反感,更难做到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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