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不应对23条妖魔化 袁国强:立法必须得社会认同 2017-11-17 10:57 袁国强表示基本法23条立法,必须得到社会认同。 Previous Next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出席基本法国际研讨会后表示,香港有宪制责任就23条立法,指为香港作为国家一部分,涉及国家安全,有必要去做,不应被视为负面、妖魔化。他称,配合对香港法律制度,因香港会维持普通法制度,故本地立法是合适。 他称,从法律角度而言,什么时候都可以立法,但现时政治环境,必须得到社会支持及认同,相信立法具争议性,需具合适环境及充裕时间,向社会解释及听取意见,要作宏观考虑才决定何时是「合适环境」。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指香港已纳共产党之下 王振民:有人不愿面对香港已永久回归 下一篇 中银30连张百周年纪念钞 淘宝开价1.4万人民币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