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涉私吞卖旗捐款 官斥欺骗意图明显惟证据不足判无罪

2017-11-15 17:15

35岁近乎全盲的无业汉,被指今年7月17日以路向四肢伤残人士协会的义工身分向公众卖旗,一名买旗的路人捐献10元后,发现该无业汉没有把款项放入旗袋,遂联络协会职员,终揭发他擅自卖旗并将善款私吞。无业汉被控一项欺诈罪,今于西九龙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黄雅茵指,被告陈家乐欺骗意图明显,被有关协会干事揭发后「一次又一次多重说谎」,以「自己系盲,唔记得放咗喺边」、「我有精神病,你唔好再跟住我」等为由推搪,是「非常不对」;被告起初自愿作义工,也明知该募捐活动属内部活动,不得公开卖旗,却利用失明人士身份向公众卖旗,博取市民同情心,从而使计划成功,行为属有计划及有预谋。 裁判官斥被告「已做一切可做出的以获取不合法得益」,惟控罪所有元素须无合理疑点,鉴于没有证据显示被告行为存诱导成分,包括无法证明假如当日事主得知该募捐属非公开性质的话会拒绝捐款,故裁定他「技术性罪名不成立」。 陈家乐另涉假扮督察、社工等,诈骗失明女子共2570元,下月4日将就已认的3项欺诈罪接受判刑。 法庭记者:邱嘉幸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