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员酒驾撞人判社服令 停牌2年罚$2000元 2017-11-14 10:54 前警员余剑雄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社会服务令160小时、罚款共2000元,并须停牌两年。 Previous Next 前警员于本年3月7日晚酒精超标三倍下驾驶,驶至维园道时收掣不及撞向一辆电单车车尾,事主因腰部不适须送院治理;及后前警员亦被发现于司机位置前非法安装DVD机。前警员早前承认不小心及酒后驾驶、及使用一辆并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状态的车辆共3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社会服务令160小时、罚款共2000元,并须停牌两年。 裁判官指,51岁被告余剑雄曾为执法人员,应更清楚不小心及酒后驾驶等控罪的严重性,不应发生有关行为;惟考虑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故判处非监禁形式。 法庭记者:邱嘉幸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两长短气枪被弃唐楼走廊 警追查物主下落 下一篇 休班警搜出「K仔」否认藏毒 下月传召4名证人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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