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居民「套丁」上诉料审8天 指没传召林郑解释政策构成不公

2017-11-14 13:58

多名新界原居民被指于2008至2011年间非法收取共230万「卖丁费」,与丁屋发展商签订转让协议,图骗地政总署批出建屋牌照,令发展商可「套丁」,于沙田大輋村农地建屋图利。各原居民早前与发展商被裁定22项串谋诈骗罪成,被判囚2年半至3年。众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诉,案件今在高院作指示聆讯,与讼各方将就新修订上诉理据及证人誓章等交换文件,而上案聆讯预计审期8天,审讯日期则视乎双方档期再定。 各上诉人指,原审时代表所有上诉人的律师失职,不旦未有处理基本法第40条有关保障新界原居民合法权益的这牵涉甚广的议题,亦未就政府的相关套丁政策及其取态向上诉人提供足够法律意见,同时又没有考虑传召时任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及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以解释政府对丁屋政策的立场,也没有探讨是否有需要传召专家证人等,上诉人认为均会对他们构成不公。 十二名上诉人包括丁屋发展商李钦培、原居民陈志昌、黄卓帆、韦俊杰、韦震豪、温贵麟、郑国华、郑宇宏、郑兴、邱贵珠、韦柏瀚及刘德胜。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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