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纬案】结案陈词 控方:挥棍方式有别为报仇施击

2017-11-13 18:14

退休警司朱经纬涉于占领行动期间以警棍袭击途人,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案件今午进行控辩双方结案陈词。 控方麦礼士资深大律师指被告朱经纬已承认曾袭击事主郑仲恒,故此点并无争议,因此本案问题在于朱是否真诚相信行使武力,以使郑遵从警方指令。然而当时郑身处在行人道上,并无违反禁制令要求,另外郑亦有依照警方所指的方向离开,于从后被袭前依然持续前行,亦无向警方作岀暴力举措,而且朱向郑挥棍的方式与其他人有别,显然因郑曾向警员说话,遂朱为报仇而作出袭击行为。 控方又指医生报告及影片都可证明郑曾被袭击致身体遭受实际伤害,主任裁判官钱礼即提岀医生曾表示郑的颈部伤势与挥棍的方向并不一致,控方指医生早前已承认影片难以判断警棍击落点,而朱的供词亦前后反覆,他曾称使用「中等力度」挥棍,及后又改为「最低武力」。 另外,被告清楚了解若击中颈部为致命武力,训练时亦已教授他们警棍正确的击打位置,故被告一再强调警棍击落在郑的背部,惟案发影片及郑的伤势可见这并非事实。被告承认当时不知道郑是否示威者,而且亦不能证明郑有意图犯案,故当时朱袭击郑为岀于泄愤。控方表示即使占领期间被告需承受莫大压力,但不应以此作为使用警棍施袭的理由。 辩方彭彼得大律师表示被告所使用的武力为必须,且经计算而使用最少的武力,以达到驱散人群。辩方又重申被告当日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并合法使用武力,以维持社会秩序及防止罪案发生。当晚人潮持续岀现,而郑及其他人群却逗留及未有即时离开。朱当时评估人群从「passive aggression」改为「active aggression」,控方对此也未有质疑。 控方指需时就法律方面作岀回应,案件将押后至周三再作陈词。 另外,东区法院外有一批朱经纬支持者带同写有「天地有正气」标语到场声援,在朱经纬入庭时不停高喊「支持朱经纬」口号。 法庭记者:陈咏诗、徐晓伊 建立时间:14:05 更新时间: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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