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本地立法工作 港府:小心考虑立会公众意见 2017-11-04 16:25 Previous Next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今日正式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 》,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列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特区政府回应时表示,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港府会透过合适的本地立法,以符合香港特区的宪制和法律制度的方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在香港特区实施。 在立法的过程中,特区政府会小心考虑立法会和公众的意见。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国歌法】张建宗:尽早展开本地立法 杨润雄指教育局配合 下一篇 钻石山韩流冬旅嘉年华 5天滑雪旅游套票仅$1688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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