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未本地立法亦成为香港法律 汤家骅:执法成灰色地带

2017-11-02 08:33

《国歌法》料将透过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经本地立法后在香港实施,内地亦拟修订刑法,侮辱国歌情节严重,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后,已成为香港法律一部分,违反国歌法已犯法,但因未本地立法故未能执法,成为灰色地带。 他续指,政府有权宣布《国歌法》,但相信政府倾向透过本地立法成为法例,他期望,政府表明在《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后,未本地立法前不会执法,因中间仍有灰色地带。 全国人大常委日前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在刑法第299条侮辱国旗、国徽罪中增加一款规定,明确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至于本港须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其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通过本地立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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