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双程证少妇与丈夫就金钱及感情问题争执,少妇带3岁大的儿子到南丫岛泳滩时,怀疑因看见身旁其他家庭共聚天伦,触景伤情下企图带同儿子下海寻死,惟因儿子挣扎而心感后悔、悬崖勒马。25岁少妇早前于东区法院承认一项虐儿控罪,叶启亮裁判官直指少妇行为自私,称「结束生命唔系解决问题的方法,办法总会比问题多」,但接纳案件为单一事件,终判以被告囚4星期,缓刑1年。
辩方指,被告报告内容正面,认为被告不需接受感化令,适合以社区康复方式更新。报告指,被告于本案押后期间与丈夫因金钱问题争执,已迁往保良局晓妍居居住,其三岁稚子则交由祖父母照顾,被告与丈夫已决定接受婚姻辅导,若非判以监禁式刑罚,被告会搬回家中与丈夫同住。
报告又指,被告对自己行为感到后悔,对儿子于事件中受惊感到难过及抱歉,明白自己没权决定儿子的未来,承诺会理智处理婚姻问题。被告丈夫亦承认于今次事件中需负责任,承诺不会再激怒太太,但有婚外情的丈夫今却没有到庭支持太太。
叶官指控罪严重,幸得被告悬崖勒马才没有酿成悲剧,但法庭不会姑息此等罪行,考量下决定判囚4星期,但鉴于被告有身孕及有悔意,情况特殊下以缓刑方式处理。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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