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屡犯案的中度智障无业男,将大埔祠堂的密码锁链剪开,闯入庙内将具历史价值的相片及金色烛台偷走,后来又把胶瓶及纸张放进九巴车长休息室内的微波炉「叮熟」致火警,幸有人发现并将火救熄。智障男早前承认控罪,暂委法官练锦鸿今判刑时指,被告已曾被判感化令,而监管令亦不适用于被告,只能于无他选情况下判被告入狱,练官直指,从本案中可看到房屋署人员对被告公屋单位不堪情况视若无睹,社会福利署人员亦没有就被告个案给予额外跟进,认为政府部门应对被告给予额外协助,而非不闻不问。
37岁被告石有承认入屋犯法、刑事损毁及纵火共5罪,今于区域法院被判囚26个月。
练官指,被告父母双亡,与患有轻度智障的妹妹同住,领取综援维生。而被告在其公屋单位内有囤积物品及烧冥强的习惯,有机会做成火险,而房署职员却对此视若无睹。另外被告于庇护工场工作时因不堪凌弱而放弃工作,以致终日无所事事,虽然社署职员有跟住被告情况,但练官认为以富裕的香港社会,应有人力物力为被告提供额外协助,不闻不问只会令情况更严重。
练官又指,法庭能力始终有限,处以刑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又指若被告不理解自己所作行为带来的后果便不会修正他的行为,判刑不会有约制的作用,又强调被告是长期的问题,责任应在社署身上。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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