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内地青年接赃洗黑钱 判囚38月 2017-10-27 13:55 警方早前检获现钞、手机及提款卡等证物(小图)。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电骗集团以「虚构绑架」向长者索取「赎金」,各事主为救亲人心切不虞有诈,误中骗局,唯独其中一名八十一岁婆婆识破骗局并报警求助,其他事主于本案损失逾三十八万元,负责「执钱」接赃的19岁内地青年廖锦辉及后被捕,早前于区域法院承认洗黑钱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等共廿三罪控罪,今于区域法院被判入狱38个月。 法庭记者:梁铭姿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高级督察瞒离婚霸宿舍囚半年申上诉 官押后颁判词 下一篇 财政部在港发美元主权债券 特首:促进人币国际化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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