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刘业强指,收到不少新界村屋业主表示,有兴趣在其村屋天台安装太阳能装置,但担心此举违法。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回应指,若在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安装小型环保及适意设施,包括小型太阳能设备,同时符合规定的尺寸、重量等,则无须地政总署或屋宇署批准。有关规定已分别载列于地政总署发出的《兴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须知》及屋宇署发出的《无僭建村屋 安居又幸福》小册子。
他续指,如有关新界村屋是按照《建筑物条例》的规定而建成,业主可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委任认可人士就其新界村屋所需环保设施的相关加建或改动工程拟备建筑图则提交屋宇署考虑,并需获屋宇署批准及发出施工同意书后才可以进行。业主亦可根据《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订明的小型工程项目,竖设支承环保设施的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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