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助理经理涉嫌在去年六月至今年三月间,擅自挪用公司货物并将之转售,其后自行制作虚假的货物物流纪录意图瞒天过海,另又将卖出货物的金钱偷取,更将所有金钱用作赌博,助理经理其后自觉事件已无法再隐瞒,自行向经理招认事件,并到警署自首。助理经理今于区域法院承认盗窃罪,被判囚26个月。
辩方求情指,36岁被告黄伟戎于案发前已在涉案公司工作达8年,工作勤奋,但因被告欠缺社交技巧,朋友不多,以致把大多空馀时间投放在赌博上,更沦落自制虚假文件以欺骗公司,而被告于还柙期间已成为基督徒,决心改过。法官认为被告犯案时间长达9个月,利用公司行政系统漏洞来犯案,更指被告最大求情理由只是坦白承认控罪,就刑期给予折扣后判囚26个月。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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