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供应商因在营商过程中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农药,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罚款2.1万元,被扣查的农药亦被充公。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供应商将附有虚假成分及农药注册编号的标贴张贴在36樽及50包农药上。经调查后,发现该供应商管有有关产品作售卖用途。所有农药被海关扣查。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货品或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销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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